******学院南校区部分门面招租公告
******学院南校区部分门面进行公开招租,现诚邀有意愿的竞租人参与。
一、项目概况及交易条件
(一)项目编号:ZSHJ-2025-319
(二)项目名称:南校区部分门面招租
(三)出租人:******学院
(四)标的介绍:******学院南校区有经营文化体育用品类,糕点类,服装、饰品类,水果、副食类,书籍相关类、奶茶、饮料类,饰品、美容、美甲类等门面待出租。具体出租场地位置、面积、经营项目、门面租金评估价详见本招租公告附件1《出租标的信息详细表》。
(五)出租标的交易条件
1、本项目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由承租人与出租人签署《租赁合同》;
2、本项目自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租赁期,租赁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一年按10个月计算),租金按年支付;
3、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前交纳租期履约押金,金额为成交年租金。
4、竞租人参与本次招租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文件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竞租人须结合实际情况计算各类投资成本(包括租金,租期履约押金,改造装修投资,装修期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人和交易代理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更改经营项目。
二、合格竞租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竞租人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二)竞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三)竞租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竞租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竞租活动前三年内(至意向登记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竞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五)竞租人只能选择本出租公告附件1《出租标的信息详细表》中一个包号(门面)竞租;
(六)竞租人须在意向登记前,按照本招租公告附件1《出租标的信息详细表》中规定的数额交纳参与竞租包号(门面)的交易保证金。
三、意向承租登记
(一)交易保证金交纳
1、交纳金额:各包交易保证金交纳具体金额详见本招租公告附件1《出租标的信息详细表》。
2、交纳方式:
(1)竞租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交易保证金应当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或一般户)转出,并备注:项目编号、竞租包号(门面)、企业名称。
(2)竞租人为个体工商户的,交易保证金应当从其个体工商户企业账户(或经营者个人账户)转出,并备注:项目编号、竞租包号(门面)、企业名称(或经营者身份证号码)。
(3)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3、交纳时间:竞租人在意向登记前须交纳相应数额的交易保证金,款项须在意向承租登记截止之日17:00前到达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4、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银行江汉支行
******有限公司
账 号:******1570
行 号:843278 (网银或转账) ******3916 (异地汇款)
(二)交易保证金退还:
1、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资格审核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原交款账户。
2、未成为承租人的合格竞租人,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招租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承租人交纳交易服务费,并将中选租赁包履约抵押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人。
4、非出租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竞租人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出租人和交易代理机构有权进一步追究竞租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2)竞租人在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申请文件的;
(3)竞租人在参与招租活动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承租人未按照招租文件的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三)竞租人登记
1、竞租人在意向登记前须按前款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的不予登记。
2、意向承租登记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每天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登记;
3、******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4、竞租人登记时,须携带证明材料详见本招租公告附件2《意向登记材料》
四、资格审核
意向承租登记截止后,由出租人和交易代理机构对所有登记的竞租人进行资格审核,对合格的竞租人发出《承租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
五、招租文件方式的获取
合格的竞租人凭《承租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并在其书面规定期限届满前,到交易代理机构购买招租文件。招租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成交原则
经资格审核,如单包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参加竞租,且唯一竞租人的竞租价不低于门面租金评估价,******委员会审核及出租人书面同意后,确定其为承租人。如有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参加单包竞租,则该包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人。(具体详见招租文件)
七、出租人联系方式
******学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127号
电话:027-81804633
八、交易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四楼
联系人:郑赟剑 王蓓 周喆 武金凤
电话:****** ****** ****** ******
传真:******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