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武穴市武穴大道及凤凰路地下综合管群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请各投标人知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建设局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