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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河大道综合改造工程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田家河大道综合改造工程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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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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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田家河大道综合改造工程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997-2025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7-2025-00015

  3、项目名称:田家河大道综合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以按财评后的建安工程费为取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算后的计费基准价×投标时所报折扣比例为设计费,折扣比例不高于55%

  6、最高限价:55%(最终合同签订价格不超过86.8万元)

  7、采购需求:完成本工程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的设计工作,协助委托方完成设计方案汇报,提供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在初设完成通过审批后20日历天内完成,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中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4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4)磋商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投标。

  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2月22日至2025年02月28日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等3种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

  1、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

  2、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磋商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

  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 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湖北省政******委员会网站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半岛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民生商务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立媛

  电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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