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答疑澄清:
问题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中第七条“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6 年免费质保”我司建议改为“质保期:船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免费质保,电芯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6 年免费质保。
答:质保期修改为“船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免费质保,电芯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6 年免费质保”。质保金保函有效期修改为1年。
问题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条 验收、交船“交船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90天内交船(日历天),其中:游船 A 必需在合同生效后 40天(日历天) 内交付 1艘”我司建议改为“交船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交船(日历天)。”
答:招标文件中游船交货期统一修改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交船(日历天)。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