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平宜高速襄阳段第三标段弃渣利用加工服务的需要,为引进优质申请人,现面向社会征集加工服务申请人,诚挚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前来洽谈商询相关采购及合作事宜。
2.项目介绍
平宜高速襄阳段第三标段位于襄阳市南漳县肖堰镇境内,一期土建工程起点桩号为K22+100,终点桩号为K38+458,标段全长16.36km,桥隧比约为60.7%。主要包含路基工程6433m,主线桥梁4827.5m/14座,其中预制梁板1184片;涵通989.65m/26座;隧道5097.5m/6座;服务区1座(肖堰服务区);落地互通2座(刘集互通、肖堰互通)。
申请人采用产能为300t/h的加工生产线,干法生产工艺加工,粗集料(5-31.5mm等规格碎石)质量满足高速公路水泥砼用和二期路面用碎石技术指标,细集料(0-5mm碎石)满足二期路面用碎石质量标准(以采购人的生产计划为准)。申请人负责加工厂的建设和管理、成品碎石的加工、装车、富余级配材料的转运及备料区建设和管理等全部工作,同时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材料的出入库管理、质量管控及供需过程中的协调等。
3.采购范围
3.1采购范围
3.2 合同包介绍
第1合同包:在大坪村1#隧道(K32+870-K34+312)与大坪村2#隧道(K34+715-K36+175)之间采购人指定的位置设置1#碎石加工点,加工料源为隧道洞渣。该加工点占地面积需100亩(由申请人自行租赁并承担费用)。预计弃渣周期24个月(2025年3月~2027年3月),出渣量约3000吨/天,弃渣总量约60万m3,预计可利用弃渣量为36万m3(约70万吨成品料)。隧道洞渣岩性为石灰岩。
第2合同包:在肖堰互通旁(K38+200)采购人指定的位置设置2#碎石加工点,加工料源为K36+175-K38+458段内服务区、互通区和路基弃渣。该加工点占地面积约150亩(由申请人自行租赁并承担费用)。预计弃渣周期24个月(2025年3月~2027年3月),出渣量约3000吨/天,弃渣总量约72万m3,预计可利用弃渣量为36万m3(约70万吨成品料)。路基弃渣岩性为石灰岩。
3.3成品碎石质量标准
3.3.1粗集料质量标准(水泥砼碎石技术指标):
3.3.2基层碎石质量标准:
3.3.3中下面层碎石质量标准:
3.4场建标准
加工场地位置由采购人指定(由申请人自行租赁并承担征地费,征地费包含征地协调费、临时用地使用费、附着物补偿费、评估咨询费和办证费用、复耕费等与征地相关的一切费用),申请人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弃渣堆场、加工区、成品区、备料区、环保污水处理区、生产辅助区等功能区,并分区硬化,合理设置给排水设施,施工及生产过程中做到不扬尘、不积水。加工点场地建设方案需远大公司审核后方可实施。
3.5 用电
申请人需配备1250KV.A和800KV.A变压器各1台,并承担电力设备购置费和报装费电力设备购置费及报装费由申请人负责并承担。
4.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4.2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与,若为联合体申请,加工申请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的运输队伍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不为联合体申请,则加工申请人必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3 申请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4.3.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4.3.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5.洽谈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908号)报名;也可将盖章后的申请单位洽谈报名登记表(附件1)******。
6.洽谈地点及时间
采购人根据征集报名情况组织洽谈,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如未在规定洽谈时间到达的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采购人就供应商情况组织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入围资格。
******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7.洽谈内容
洽谈内容包括价格、质量标准、供货方式、结算比例、支付方式、税率、违约条款及其他合同中需要商定的内容。
8.注意事项
8.1按照洽谈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质文件,资质文件纸质版采用活页形式,每页加盖公司公章(格式详见附件2),现场洽谈时必须携带(洽谈文件在报名成功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8.2申请单位洽谈代表应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前来洽谈需携带本人基本信息(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洽谈需授权委托书;同一供应商仅限法人或一个授权委托人参与征集报名,如同一供应商出现多个授权委托人报名,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洽谈资格,如多名申请单位同时授权同一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或洽谈,采购人有权取消该申请人洽谈资格。
8.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谈判预备会,申请单位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申请单位如需自行踏勘现场的,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单位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单位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8.4 如采购人不认可洽谈报价,可再次组织本次征集的全部报名供应商进行洽谈报价。
8.5凡未前来参与本次供应商征集洽谈或供应商征集洽谈未通过的单位,将无资格参与后续本项目的询比采购工作。此项内容也将列入后续询比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作为限制条款,恳请浏览本公告者及时告知相关单位,以免错失本次合作机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洽谈公******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步发布。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908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