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大峡谷景区智能防雷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FHGJESZB-2024-025
2、项目名称:大峡谷景区智能防雷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4元
5、最高限价:******.74元
6、采购需求:大峡谷景区智能防雷工程(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均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为该项目投标单位,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和只承担本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
(4)供应商需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供应商的竞标申请将被拒绝)。
(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竞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有限公司(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剑桥郡小区12栋1单元302室)。
3.方式:(方式1)供应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方式2)线上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获取方式要求如下: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一套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单位视为无效。潜在申请人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申请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申请人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4.售价:300元。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有限公司(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剑桥郡小区12栋1单元302室)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有限公司(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剑桥郡小区12栋1单元30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剑桥郡小区12栋1单元302室。
4.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有限公司官网(******/)和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大峡谷风景管理处营上村马鞍龙游客中心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剑桥郡12栋1单元302室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方式:******、******
附件: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