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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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名称:
轨道交通2、3、4号线及长江公铁隧道弱电系统消隐更新改造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46
招标项目名称:
武汉市轨道交通2、3、4号线及长江公铁隧道弱电系统消隐更新改造工程设计
招投标监管(投诉受理)部门:
******服务中心
行政监督(投诉受理)部门电话:
027-******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王洪锐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寇少林
招标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余乐、柯泽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是
数据来源: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 |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本次招标范围: 主要更新改造内容包括: (1)对2号线一期信号系统ATS、DCS、MSS子系统、折返道岔转辙设备更新改造; (2)对4号线一期、二期信号系统ATS、DCS、MSS子系统、折返道岔转辙设备更新改造; (3)对武汉2号线一期、二期(机场线)、三期(南延线)、3号线一期、4号线一期及二期的AFC系统设备关键模块,如车站计算机系统SC服务器、SC工作站、网络交换机、主控单元(自动检票机和半自动售票机)及2、3、4号线线路汇聚节点更新改造; (4)武汉长江公铁隧道弱电系统消隐更新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武汉长江公铁隧道BAS系统、视频监视系统、地磁系统、门禁设备、紧急电话设备更新改造。 以上更新改造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计划工期:初步设计报告完成时间:30天,招标设计完成时间:30天,施工图完成时间:60天。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304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5〕24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5-02-26 18:00 ~ 2025-03-20 09:30 | ||||||||
投资总额(万元): | 18167.25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招标文件下载方式: | 网上下载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通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 | ||||||||
公告状态: | 下载中 | ||||||||
其他要求: |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2、投标申请人要求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原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需含轨道交通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申请人在近5年内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信号改造设计的业绩。(业绩必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表格等);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近5年内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信号改造设计的业绩。(业绩必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表格等。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资料需要显示其姓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申请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备注: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审查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