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公告 (二次)
刘佐乡宏星村东喇叭湖湖田承包合同即将******办公室审核批准,决定对该湖田对外发包实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宏星村东喇叭湖湖田占地总面积310亩,实际面积以丈量为准。承包期一定五年,起拍价650元/亩/年。
2、竞价申请人报名条件:凡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竞价。
3、投标报名时间:自竞价公告发布后开始报名,即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刘佐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6时。
4、资格保证金:资格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2024年11月29日16时前转至刘佐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帐时间为准,户名:刘佐乡财政收支结算户,账号:************1,******商行刘佐支行)。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视中标与否决定,如未中标三日内退还,中标者抵缴承包保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6、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2月3日上午10:00,刘佐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财政所三楼)。
7、投标人中标后,凭成交确认书并一次性缴清2025年标的金额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本次竞价公告及有关信息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刘佐乡宏星******委员会 刘佐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欧阳理春 联系人:宁维维
电话:****** 电话:******
","proBiddingProjectNumber":"E************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