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分公司2025年-2026年车辆租赁(含驾驶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FASC03082),比选人为******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5年-2026年本公司在经营范围内的车辆租赁(含驾驶员),车辆使用范围在乐山市辖区范围内。】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20.00万元(不含税)。采购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若在2026年12月31日前未足额使用,可继续执行合同至合同金额使用完或者继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因租赁车辆产生的过路过桥费不计入该采购金额。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2025年-2026年车辆租赁(含驾驶员)采购】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200000.00】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应不低于******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严重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应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或类似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的相关业绩,近三年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20万元。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9******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1******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2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3 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 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1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办公室】。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 3 日 10 时 00 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640号设计部409号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服采招门户(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分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640号
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卿静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