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琚湾镇闫家岗村至侯岗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YZY-ZFCG202312GC-38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683-2023-01209
三、项目名称
枣阳市琚湾镇闫家岗村至侯岗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枣阳市琚湾镇琚西社区六组
中标(成交)金额:247.296164(万元)
工程类 |
名称:枣阳市琚湾镇闫家岗村至侯岗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碟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段宋莹、汤静、吴英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12-14
2、评审地点:枣阳市中兴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北260米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100%计取。
2、收费金额:2.03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规定,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小微企业,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登陆“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跳转至“襄阳市市级政府采购融资平台”或直接登录平台******:8888)办理。
2.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提供质疑函电子文档。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枣阳市琚湾镇朝阳街7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中兴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北26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电 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