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BJH-ZFCG(X)-******(招标文件编号:HBJH-ZFCG(X)-******)
二、项目名称:枣阳市吴店镇树头村新修村内沟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枣阳市环城书院东街1号国际商城6幢1单元103室
中标(成交)金额:5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有限公司 | 枣阳市吴店镇树头村新修村内沟渠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内包含的所有工程等”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黄华祥 | 鄂******5999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褚亚君,孙艳勤,韩必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10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规定,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小微企业,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登陆“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跳转至“襄阳市市级政府采购融资平台”或直接登录平台******:8888)办理。
2.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提供质疑函电子文档。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枣阳市吴店镇树头村四组
联系方式:赵书记******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中兴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北260米
联系方式:代工******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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