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康复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采购第二标段: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第二次)(ESLF-202410QT-******8)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F-202410QT-******8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来凤县翔凤镇小河坪村 建设规模:来凤县康复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采购及安装(具体采购数量及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5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二标段。 第一标段:电梯工程。预算金额:******.00元 第二标段: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预算金额:332450.00元 第三标段:太阳能及空气能材料设备和智能化材料设备。预算金额:******.22元 交货地点:来凤县翔凤镇小河坪村。 计划交货期:60日历天。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是所投货物品牌的制造商(同一品牌货物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或投标人是所投货物品牌代理商的,须取得所投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对同一货物品牌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之间或制造商之间互有控股关系,或互有品牌关联的,只允许有一家参与投标。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有一项类似该项目的供货业绩(供货内容具有招标范围任意一项皆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1.3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3.1.4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者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来凤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lf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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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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