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XM-202409-30-0338
******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本次招标内容为汽车租赁服务项目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查询报告/截图(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条款为否决条款,对任意一条“*”条款的不响应将会导致投标被否决。本章所包含的*号条款,投标人须在*号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一一对应的做出应答。
1.投标人资格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和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车辆和专业技术技能情况。
* (4)参加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的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100万元的,从其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车辆要求
* (1)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 (2)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等)。
* (3)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 (4)须配备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 (5)承诺提供备用车辆。
* (6)车辆运行时间在5年内(自注册之日起算),20万公里以内。
* (7)车辆为投标单位自有车辆,投标单位不得提供挂户车辆。
3.驾驶人要求
*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6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6周岁以上,不超过50周岁。
*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 (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严重交通事故。
* (5)无犯罪记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并持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有效驾驶证的司机驾驶车辆。
* (6)身心健康,无传染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驶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提供驾驶员本年度体检报告。
* (7)承诺提供备用驾驶人员。
* (8)中标公司必须承诺:驾驶员为中标公司正规委派员工,并且足额缴纳社保,如出现社保纠纷由中标人负责。
4.付款及发票
******银行转账。
* (2)发票要求: 投标人报价为固定单价,报价单位为元,精准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均为不含税价格,开具发票时注明所含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按期完成用车服务。
* (2)投标人对节假日尤其是春节期间或特殊时期发生的用车任务, 应确保满足招标人的派车需求,按时按点按量地完成该时期的运输任务。
* (3)投标人保证在服务期间,司机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 (4)租赁的车辆不存在任何争议,接到招标方关于车辆通知后,按时按点到达现场。
* (5)应保持车辆内部、外部的清洁卫生,保证车况良好,并在冬、夏季节开启空调满足乘车人员的需求,其所产生的清洁费或其他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6)若提供的车辆性能、品质或配置低于合同所规定的车辆,招标人可要求更换车辆,投标人不得拒绝,若未能在限期内更换车辆按违约处理。
* (7)驾驶人员在驾驶时,应确保遵守有关的交通法规规定,认为驾驶员服务态度差,可以口头及书面通知投标单位改善,如拒不改善者,招标人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驾驶员。
* (8)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坐人死亡、重伤及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对伤亡及损失承担全部赔偿和事故处理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被认定涉及第三方的,由投标人自行向该第三方追索,但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或拒绝履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
* (9)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服务进行考核。
* (10)本项目采用费用单价包干方式,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1)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保养、税费、营运费、管理费和随车驾驶员薪酬的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转让或分包。
*(13)合同期间,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的租赁车辆及专职司机,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3.1.4投标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的汽车租赁服务指提供车辆服务和司机服务,投标报价应包括车辆日常保养费、运营费、维修费、年审费,车辆保险费,司机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用和相关税金等费用;投标报价分为长租车和短租车,长租车是指项目能够提供食宿的租车方式,短租车是指项目不能提供食宿的租车方式(详见下述报价要求)。
(1)短租车报价要求
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燃油费、日常保养费、维修费、年审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用、保险、相关税金、驾驶员食宿等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长租车报价要求
过桥过路费、停车费、日常保养费、维修费、年审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用、保险、相关税金由投标人承担(燃油费据实结算);驾驶员食宿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3)投标人应考虑租赁服务期限内相关报价风险,租赁服务期限内价格不变。事故车辆出险由投标人负责,交通违章由驾驶人负责。租赁服务期间内,遇到一切不可预见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拥有自有办公场地的,提供自有场地材料;如办公场地为租用的,租用的合同有效期不少于3年,从事汽车租赁服务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投标人公司注册地是西安市。
(2)投标人需具有健全的安全经营制度和措施;驾驶员聘用及培训管理规范。
(3)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用车30分钟以内到达服务地点。
(4)租赁服务车辆保险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足额投保,在租赁服务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等损失和责任与承租单位或承租人无关,由投标人全权负责。
(5)履约管理:严格执行中煤科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各项要求和相关的考核细则;积极接受项目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车辆租赁运行中接到使用人有效投诉3次以上即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取消该公司的汽车租赁服务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9月21日至 2024年10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按要求购买标书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办理注册登记。按网站要求进入首页“客服中心”—“常用文件”—“上海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办理CA电子密钥(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并购买邮寄完成绑定,由于邮寄耗时较长,请投标人提前合理安排时间。
5.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包,售后不退。以公对公汇款方式支付,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编号“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标书费”,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购买审核为人工审核,请耐心等待)
******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60
******银行西安雁塔路支行
银行账号:************256
备 注:办理CA证书存在邮寄期,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无CA证书无法参与投标)。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时止,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地点: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操作说明书和操作视频可登录: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 “客服中心”—“投标指南”查看。
开标平台/地点: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
开标方式:
1、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
2、投标人进入对应项目的开标大厅完成签到;
3、开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CA解密);
4、全部投标人完成解密后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根据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名确认;
5、完成开标会全部流程,系统自动关闭对应项目的开标大厅,如未按时完成上述流程,投标将予以否决。
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网站(******)。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部大道199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zhangge@cctegxian.com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