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恩施州申报湖北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3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服务要求
(一)了解国家、湖北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政策。
(二)编制恩施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湖北省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相关精神,基于恩施州经济社会和儿童事业发展基础情况,研究提出恩施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等。
(三)配合收集申报所需的资料;完成其他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的申报材料。
(四)2024年11月中旬前完成。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至少1份类似方案编制或课题研究、试点申报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安排的团队人员情况、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申报步骤安排、恩施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初步编制思路等)。
(六)报价表(加盖公章单独密封)。
五、提交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6:30。
(二)方式:将申报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恩施州妇女联合会603室(恩施市施州大道63号),联系电话:0718-******。
六、确定供应商方式
评审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由州妇联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恩施州妇女联合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