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有限公司半导体用高纯石英制品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有限公司半导体用高纯石英制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半导体用高纯石英制品加工项目
地点: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路和曙光路交汇处
建设单位:湖******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内容: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等
联系人:汪瀚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